【法院筆錄內容】
1‧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承租中,期間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拍定後不點交。
2‧另依建物謄本所示,本件246建號建物之共用部分有一停車位,車位編號159,惟系爭停車位之實際狀況及就系爭停車位有無分管約定或其他使用協議等情事,均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且應買人於拍定後不得以系爭車位之有無或得否使用系爭停車位為由向法院爭執、異議、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另因系爭停車位係屬建物之共用部分,故縱確有停車位,拍定後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依法優先扣繳之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
4‧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發生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因調盡限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法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法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6‧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7‧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1)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2)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3)拍定人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法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8‧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3年度司執日字第89342號,清償票款》
【保證金】
395.2萬
【拍賣履歴】
一拍 2025/11/26
流標 底標價格 2470 萬
二拍 2025/12/17 底標價格 1976 萬
三拍 底標價格 1580.8 萬
四拍 底標價格 1264.6 萬
【焦點法拍履歴】
👩🏻⚖️從業二十年以上經驗|競競業業|正派經營
🎯投標準備⇥法拍流程說明|標單填寫|案件現場勘查有無特殊情事|成本評估分析
💰銀行貸款⇥法拍物件估價|投標人財力評估|銀行代墊款協助辦理|最高八成
🏡拍定得標⇥強制執行書狀、履勘陳報書狀往返|債務人搬遷協商|遺留物造冊查估
🎁委託代標⇥免費|委託代標未得標⇥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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