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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 > 惡女穿七零,虐渣搞錢嫁兵哥哥 > 第322章 祖孫倆看男人的眼光一模一樣

第322章 祖孫倆看男人的眼光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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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景林父親當初能從眾多追求者中脫穎而出,就是因為這男人不是小白臉,長年在外跑生意,皮膚黑,濃眉大眼,還有股英氣,趙芳華就喜歡這樣的。

“奶奶好!”

沈梟恭敬地問好。

“漢斯先生好,翠姐好!”

沈梟一一問好。

“快坐,小翠你去泡茶。”

趙芳華精神好了不少,這些日子她喝了唐念念給的靈泉,身體比往日好多了。

翠姐泡了茶,笑嗬嗬地遞給沈梟,看他的眼神特別慈祥,她一生未婚,無兒無女,家裏親人也都冇了,對唐念唸的感情就像對親孫女一樣,此時她看沈梟,也跟看自家孫女婿一樣。

“謝謝翠姐。”

沈梟接了茶,放在桌上,還拿出了禮物,是一塊美麗的紅翡,拳頭大小,紅得耀眼,是他在鄰國執行任務得到的。

“奶奶,第一次見麵,送您的!”

沈梟將紅翡雙手遞給趙芳華,自打知道念念喜歡翡翠後,他最近接的任務,基本上是鄰國的,為的就是收集翡翠。

趙芳華眼睛一下子亮了,捧著紅翡愛不釋手:“你怎麽知道我喜歡這種亮閃閃的東西,太美了,小沈你眼光真好,謝謝你啊!”

她喜歡所有的寶石,所有亮閃閃的東西,凡是值錢的她都喜歡。

“念念也喜歡亮閃閃的。”

沈梟眼裏含笑,看來念念不僅模樣像奶奶,愛好也像。

趙芳華笑得眉眼彎彎,雖然六十多了,可她麵上卻出現了少女的嬌態,笑眯眯道:“我孫女就是像我,念念,我收集了好多寶石,以後都給你!”

“好的!”

唐念念一點都冇客氣地收下了。

趙芳華更加開心了,把玩了一陣紅翡,就讓翠姐收了起來,沈梟給翠姐也帶了禮物,是一枚金手鐲,還是足金的,剛剛唐念念從空間裏拿出來的。

翠姐不喜歡寶石,她和唐老太一樣,隻喜歡金子。

“哎呀,我也有禮物呀,謝謝小沈。”

翠姐對禮物也很喜歡,沉甸甸的,分量可不小。

漢斯先生也有禮物,是一個玉製的鼻菸壺,這洋老頭喜歡收集這些小玩意兒,他對這個禮物也很滿意,開心收下了。

“小沈收著。”

趙芳華拿出了一個厚厚的紅包,裏麵是五千美金,第一次見麵,長輩得給見麵禮。

漢斯也給了紅包,翠姐同樣給了,不過金額冇那麽多,但也不少了。

三人給的紅包,加起來都超過一萬美金了。

前兩天,他們也給了唐念念這麽厚的紅包,兩人的紅包加起來,都能當富翁了。

沈梟接了紅包後,轉手就給了唐念念,他都養成習慣了,掙的錢都讓念念管。

趙芳華和翠姐都露出了欣慰的眼神,這一點強過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很不錯。

“念念,你真不去我那兒嗎?我的公司急需你去管理呢!”

趙芳華還冇死心,自打生病後,公司她就交給外人打理了,但她更想把公司給孫女,唐長川和唐長風是男人,自己能打拚,她也會給兩個孫子一筆錢。

但公司和大頭的財產,她想留給孫女。

雖然三個孫輩她都愛,但趙芳華對唐念唸的感情更深一些。

或許這就是眼緣吧,她第一眼看到唐念念,就覺得無比親切。

“奶奶,我暫時還不想出國,你的公司讓大哥打理吧,他能力足夠的。”唐念念勸道。

雖然趙芳華有了她的靈泉,不會早逝了,但身體傷了根本,恢複到以前是不可能的,隻能慢慢養著,而且老太太上了年紀,也不能太過操勞。

趙芳華冇再勸了,同意了唐念唸的方案。

“等我回去後,就把公司交接好,最後的時間我要在滬城生活,落葉歸根啊,年輕的時候我體會不到這種感覺,現在我老了,終於明白了,卻時光太匆匆!”

趙芳華歎了口氣,神情惆悵。

年輕時她隻嚮往自由,想去外麵看世界,甚至還瞧不起留在家鄉的人,就像井底之蛙一樣,冇有一點見識。

當年她和唐景林父親分開,也有這個原因,她勸這男人把生意轉移到國外,當時國內戰火紛紛,軍閥割據,各種各樣的洋人在華夏土地上喧賓奪主耀武揚威,這樣的環境實在不適合做生意。

但那男人卻堅決反對,還說唐家人就算死,都要死在故土,決不會去洋人的地盤生活,兩人為此爭執,越鬨關係越僵。

趙芳華輕歎了口氣,她現在有些理解那男人了。

可唐家最終還是去了國外,她在國外見到過大房那幾個孩子,生活雖然還是富足,但遠遠比不上曾經唐家的奢華,那個趾高氣昂的大房太太,到了國外後就水土不服,冇兩年病故了。

當時她在國外已經站穩腳跟,還出手幫了大房的忙,也打聽到兒子留在了滬城,大房並冇帶上她兒子出來。

她還得知,那個倔強固執的男人,因為不肯屈服於日本人,廠子被炸燬了,那男人氣急攻心,臨死前做好遺產分配,還讓大房太太帶孩子們去國外避禍。

趙芳華眼前彷彿出現了個麵容嚴肅的男人,衝她說著狠話:“你走了就不要再回來!”

真讓這男人一語成讖了,這幾十年她再冇踏足過故,這大概是上天對她的懲罰吧?

“我登機的時候,他特意趕了過來,想挽留我,還說我一定會後悔的,我當時說,絕對不會後悔!”

趙芳華冇頭冇腦地說了這句話,雖然她冇指名道姓,但大家都知道,這個‘他’,應該就是唐念唸的親爺爺。

“那您現在後悔了嗎?”唐念念問。

趙芳華搖了搖頭,輕聲道:“不後悔,如果我不走,就永遠隻是他包養的金絲雀,我愛過他,但我更愛自由!”

哪怕去了國外最開始的幾年,她吃了很多苦,還差點丟了命,她也冇後悔過。

她寧願在外麵接受暴風雨的撞擊,也不要生活在溫暖安全的金絲籠裏,當一隻乖巧聽話冇有主權的金絲雀。

“除了自由,我還愛金錢!”

唐念念很認真地附和了句。

自由和金錢,二者都不可拋。

趙芳華愣了下,笑得眼淚都出來了,伸手在她頭上輕輕撫摸,“我也是這樣想的,所以離開你爺爺時,我要了好大一筆錢。”

她最好的年華都陪著那男人,還給他生了個兒子,要一筆錢不為過,趙芳華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物質,她隻是比別人更務實,更愛自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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